提问 请回答

December 11th, 2005

终于被点名,题真太多了,我尽量不开小差答完。

游戏规则:

被点名,在自己blog上写下答案,并加一个题目,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,在这些题目末尾写上这5个人的连接和名字。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“你被点名了。” 这五个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,然后写下答案,并另写一个问题,再去贴另外五个人。比如你自己回答14个题目,你回答完了再加一个,被你点名的博友就要回答15个题目。

题目来自于 http://djkatrina.blogbus.com/

回答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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